关于全面履行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乐园 时间:2026-07-01 10:05:48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陕机事函〔2023〕159 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专题培训班会议精神,教育系统所有公务用车将于近期接入“ 陕西省公务用车管理监督平台”,进行统一调度派遣管理,做到省、市、县三级信息互通,实现实时上传车辆运行轨迹、实时定位、实时监督,实现公车管理“全省一张网”。
为推动任务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务用车保障情形和范围
按照“ 陕西省公务用车管理监督平台”使用规定及《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我校公务用车车辆用途适用“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公务用车” 三类。
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西医发〔2018〕197 号)的公务用车保障情形和范围,具有以下用车事由的可申请公务用车。
(一)保障节假日期间值加班和突发事件用车;
(二)保障学校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三)保障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应急保障用车;
(四)保障紧急公务、重大活动用车;
请相关部门按照车辆用途、用车事由进行申请审核,做到用车必申请,用车必审核。
不在公务用车保障情形和范围的公务活动, 因工作需要及开展相关业务产生的公务交通费用,按照《西安医学院公务交通费报销细则(试行)》《西安医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西安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用车的申请
为实现平台化管理,方便使用,请各相关部门报送 1 名公务用车申请人和 1 名部门审核领导(部门负责人)。申请人统一负责部门公务用车申请事宜,部门审核领导负责部门公务用车审核事宜。按照平台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人申请 →部门领导审批 →公车管理部门领导审批 →车管领导审批 →调度派车 →驾驶员接单 → 出车 →到达 →车辆入库
后勤保障处将对报送的人员信息录入平台,并视情况进行相关操作培训。请各部门将人员信息在 9 月 28 日前报后勤保障处运输科,公务用车平台申请人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三、相关要求
公务用车接入“全省一张网”统一管理是上级部门对公务用车精细化管理的又一项举措,对公务用车的申请、审批、调度、行车、入库等流程的全方位监督。各部门公务用车申请人申请车辆时,须明确车辆用途及用车事由,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公务用车管理部门、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程序操作,安全驾驶、平安出行。